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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古代恨嫁守则
花丙子
有三年之练冠,则以大功之麻易之;唯杖屦不易。有父母之丧,尚功衰,而附兄弟之殇则练冠。附于殇,称阳童某甫,不名,神也。凡异居,始闻兄弟之丧,唯以哭对,可也。其始麻,散带绖。未服麻而奔丧,及主人之未成绖也:疏者,与主人皆成之;亲者,终其麻带绖之日数。主妾之丧,则自绖至于练祥,皆使其子主之。其殡祭,不于正室。君不抚仆妾。女君死,则妾为女君之党服。摄女君,则不为先女君之党服。
续幼南
司馬太傅為二王目曰:“孝伯亭亭直上,阿大羅羅清疏。”
拓跋雪
王長史為中書郎,往敬和許。爾時積雪,長史從門外下車,步入尚書,著公服。敬和遙望,嘆曰:“此不復似世中人!”
太叔含蓉
阮光祿在剡,曾有好車,借者無不皆給。有人葬母,意欲借而不敢言。阮後聞之,嘆曰:“吾有車而使人不敢借,何以車為?”遂焚之。
肖晴丽
王子敬語王孝伯曰:“羊叔子自復佳耳,然亦何與人事?”故不如銅雀臺上妓。”
于宠
武昌孟嘉作庾太尉州從事,已知名。褚太傅有知人鑒,罷豫章還,過武昌,問庾曰:“聞孟從事佳,今在此不?”庾雲:“卿自求之。”褚眄睞良久,指嘉曰:“此君小異,得無是乎?”庾大笑曰:“然!”於時既嘆褚之默識,又欣嘉之見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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